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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阮少文

    关于甘肃古城阮陵话题请发表于此版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6 08: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路施工掐断千年古城墙 文保部门值守阻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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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Y- G+ @+ j9 F6 C/ A  ?   在国家重点工程西(安)平(凉)铁路甘肃泾川段建设过程中,拥有3000多年历史的泾州古城遗址遭到严重破坏,泾川县文保部门工作人员轮流值守保卫古城,迫使建设方停工。为保护文物,文保部门提出多种变通方案,但建设方称前期已投入巨额资金,重新调整设计方案不现实。近日,甘肃省重大项目督查小组已抵达当地调研,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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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8 [4 ~( f" B1 D9 E+ _9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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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施工掐断古城墙 ; J, V! j, H1 e8 g! Z9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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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州古城遗址位于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北,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据记载,泾州古城从商周时代开始繁荣,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明朝成化年间,暴雨引发山洪,将泾州古城冲毁,遗址保留至今。9 o' G0 V/ f- `, M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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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西平铁路是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项目,2008年7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同年11月开工建设。西平铁路将连通宝(鸡)中(卫)铁路和在建的天(水)平(凉)铁路,把西安、宝鸡、天水、平凉等市连接起来,形成我国西部经济版图中重要的铁路运输骨架网。该铁路横穿泾州古城,从兰家山至水泉寺段约2.6公里。在泾川县水泉寺段,高约18米泾州古城西城墙遗址由于铁路修建被“拦腰掐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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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在已遭施工破坏的古城遗址上,建设方虽已迫于压力停工,古城墙上挖掘机作业的痕迹犹存,断壁残垣分外醒目;当地文保部门力图阻挡机械进入现场施工而布下的一排排石块,在已坍塌的城墙面前看上去更像是螳臂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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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保部门值守阻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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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遗址破坏现场,张贴着一张泾川县文体广电局关于泾州古城遗址保护的“值班表”,详细列出了值班负责人及轮流值班人员的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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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 a8 u' c  ?& e( A+ ?  泾川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刘鑫建说,因施工对遗址造成严重破坏,泾川县文体广电局曾于今年3月份和5月份先后两次给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项目部发出紧急停工通知,但都被施工方无视。于是,泾川县文体广电局工作人员便轮流值班保卫古城,建设方这才不得不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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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泾川县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魏海峰介绍,2009年12月,国家文物局对西平铁路通过泾州古城的建设方案批复甘肃省文物局:“两条线路(南线、北线)均通过文物保护范围,特别是北线直接穿越古城内城,破坏了部分城墙”,建议铁路线路选址进一步优化,移出古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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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12日,国家文物局以(2012)138号函再次批复,要求将该项目移出古城保护范围,另行选址建设。- [& h2 W$ c( 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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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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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保部门6 j$ U2 g: ^' z  ~$ t7 a4 i! N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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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7 d0 h3 b4 K2 [5 p5 i2 ?  曾提出多种变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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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遗址破坏现场,西平铁路泾川段施工方贴出一张甘肃省文物局2006年12月印发的函。这份6年前的函中说,原则同意西平铁路通过泾州古城。8 l% G5 u& o* c! F7 I8 R* c.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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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甘肃省文物局近日发文解释称:“2006年同意西平铁路在考古勘探等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后可以通过泾州古城,但考古因故并未进行。2009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牵扯到工程建设的审批权限收归国家文物局,对古城进行了考古调查后,西平铁路提出了建设方案,但国家文物局审核后未能通过。2010年,省文物局召开有关方面会议,要求西平铁路重新编制建设方案上报,但又一次未能通过国家文物局同意。”2 m+ V( K% [, `9 @4 Q* S' U/ g

    5 k7 r& Y& C3 ~0 F$ F  甘肃省文物局同时要求,泾川县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未经国家文物局同意,不得进行施工。泾川县委书记李全中说:“我们也曾经拿出了‘隧道通过’、‘下沉式’等方案,力求最大限度保护泾川文物遗址,由于各种原因未果。”+ T. Y" _! }9 U( P

    + D  V5 w; p7 b" l) K+ |   >>建设方6 y$ a4 b6 o/ S  M2 e+ o2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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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n' ^9 o$ o% H; M8 o( i4 ?# u  调整设计方案不现实 & R- ?" y: A* q0 }8 L+ D: J& [& s%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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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 G6 [6 Y( |, w& A$ Z6 G  对国家文物局的批复,中铁一局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李杰接受采访时称“毫不知情”。他表示,泾川段开建以来,甘肃省、市工作组先后10余次现场办公、指导工作,没人提出项目建设破坏了文物遗址的事情。6 x0 z  ?: g: v) @% t1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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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C  v/ |6 s1 B  李杰说:“泾川县文体广电局第一次发的通知送到了我部下属的第三项目部,没有送到指挥部。第二次发来后,工作人员开始阻挡施工,我们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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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杰还表示:“西平铁路是国家重点项目,泾川县文体广电局没有权力发来停工通知。上级单位到目前为止没有告知改线重修。我们只是施工单位,上级单位给什么样的方案,我们就将路修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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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q. k3 O% _" y2 M& X  李杰最后表示,西平铁路泾川段项目已修建54.56公里,投入3亿元左右。“国家文物局第一次提出西平铁路建设不能穿越泾州古城的函件是2009年12月,而西平铁路之前早就正式开工,前期已投入巨额资金,重新调整设计方案不现实。”李杰间接承认了对国家文物局批复的“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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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z% ^) D0 k+ N  6月7日,泾川县就此向甘肃省重大项目办公室及平凉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请求协调国家、甘肃省文物部门及西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勘探,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目前,甘肃省重大项目督查小组已到达泾川县,对西平铁路建设问题进行调研,泾川县正积极与西平铁路公司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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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6 08: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徐 娟:文物保护何以出现“法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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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安至平凉铁路泾川段建设过程中,位于甘肃平凉的泾州古城遗址遭严重破坏。在已遭施工破坏的古城遗址上,挖掘机作业的痕迹犹存,断壁残垣分外醒目;当地文保部门力图阻挡机械进入现场施工而布下的一排排石块,在已坍塌的城墙面前看上去更像是螳臂当车。(6月11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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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称,因施工对遗址造成严重破坏,泾川县文物保护部门曾于今年3月份和5月份两次给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项目部发出紧急停工通知。而在此之前,国家文物局也两次做出批复,要求进一步优化铁路线路选址,移出古城范围。这么多次的紧急“叫停”,施工方都视而不见,最终留在公众视野的仅仅是断壁残垣,令人痛心疾首。* t/ ~; r0 L  o

      |6 h+ Q1 i1 B+ C  近些年来,因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商业开发而毁坏文物的事件常见诸报端,笔者不再一一例举。经费不足、人员不足、执法刚性弱、联合打击不力等,几乎成了各地在文物保护方面不约而同存在的困难。在这些“口头禅”式问题的背后,我们发现总有一个身影始终挥之不去,那就是,以政府、企业、开发商以及各种组织名义出现的“法人”。比如,这次破坏泾州古城遗址的就是所谓的铁路建设指挥部。国家文物局原局长、现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近年的文物执法督察表明,“法人违法”在文物违法案件中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i# ]! Q0 x1 _5 q) Q(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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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知法犯法,导致文物行政执法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相对于个体犯罪来说,“法人犯法”尤其是政府法人犯法的破坏性极强,在行政指令和商业利益的左右下,文物往往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另一方面,这种违法行为往往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有组织撑腰,又以集体的名义实施,所以常常把文物保护部门的警告、叫停当作耳边风,出了问题也大都集体承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社会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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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该承担起保护职责的地方政府频频出现法人违法,暴露出一些地领导干部在认识上存在的严重偏差。我们应当认识到,现在拥有的一切文物资源,不仅是从祖先那继承来的,而且是从子孙那借来的。这句话或许从法学上给予解读更有意义。如果我们认识到现在的文物资源是从子孙那借来的,那么,我们就不是权利人,而是债务人。债务人履行的首要义务就是必须将借来的资源保护好,并归还于后人。如果地方政府只看到经济发展的利益,没有看到文物蕴藏的价值和意义,而有意或无意地毁坏文物,不仅自己可能成为千古罪人,成为后人的耻笑对象,而且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人为地破坏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 A2 ?& @1 X% s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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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文物保护中的法人违法问题,在增强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文物保护责任意识的同时,当务之急是要完善立法和严格执法。笔者认为,在查处此类案件时,应当引入“双罚制”,既要处罚法人单位,又要处罚直接责任人,决不能让人人担责而又人人无责的保护措施钻了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的空子。 (来源:齐鲁网)1 [) ^: V" A* g) g7 }0 v! o: d%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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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6 08: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平铁路甘肃段因涉文物保护停工数月

    9 f) ?" x. r# a) E, E# |  两边都耽误不起的“僵局”该如何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西平铁路甘肃段因涉文物保护停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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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P' s, X( F  记者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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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接陕西、甘肃两省的西平铁路是国家“十一五”时期重点项目,最近因涉及文物保护问题停工数月。一边是重点工程建设迫在眉睫,一边是文物古城不可侵犯,哪边都耽误不起的“僵局”又该如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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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l. E1 B* R: o2 a  铁路按规划将穿过距今三千多年的古城+ w* G& X$ r$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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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长260余公里的西平铁路连接陕西省西安市和甘肃平凉市,对促进沿线经济发展和完善全国铁路骨架网有重要意义。中铁一局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负责平凉南站到陕西省咸阳市彬县太峪隧道接轨点156公里施工任务。施工队伍2008年底进场施工,合同工期2011年2月,后变更为201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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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黄钊说,工程前期进展顺利,但2011年10月铺轨到平凉市泾川县城关镇时,由于拆迁工作进展缓慢,部分施工单位不得不陆续停工。9 \( d) m, V- j8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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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实施拆迁任务的泾川县表示,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自铁路施工以来千方百计推动拆迁工作。目前拆迁工作难推进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铁路选线影响到文化遗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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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怀群介绍,铁路按规划将穿过距今三千多年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泾川县古址泾州古城。古城附近还有商周祭天祭坛和阮姓先祖祖陵。铁路将遗址一分为二,破坏了部分古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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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r: p7 N' C, F' B6 T  当地干部介绍,国家文物局就此曾致函、致电甘肃省文物保护部门,要求保护遗址,协调调整铁路设计方案。今年3月12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新建西安至平凉铁路涉及泾州古城选线方案的意见》,重申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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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 M' [8 B. n* V4 O; l9 M# t/ n5 ^( H  同时,铁路距曾出土佛舍利的大云寺唐代地宫不到100米,当地干部担心铁路建设、营运影响地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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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 h6 k6 \0 V" G  施工方回应质疑:设计立项开工均经完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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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方表示,西平铁路作为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工程,从可研到设计到立项到开工建设,均经过了一系列完整的审查审批等法规程序,否则也无法开工建设。3 f; Y, G9 z+ B'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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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方介绍,受铁道部委托,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是2006年8月至10月完成的西平铁路线形勘测。按规范,期间设计单位需与沿线各县区政府、文物部门和规划部门进行工作衔接,征询和听取建议和意见,最后由县级政府在同意线形规划上签署意见,作为线路设计定测的依据。因此,西平铁路能够开工,是已经征得政府和相关部门认可同意的。* K* T) T  a2 x& V, U5 \& M: m! W

    & k6 l4 M  ]" o* L& j  黄钊认为,泾州古城遗址和大云寺唐代地宫遗址,不是西平铁路2006年勘测设计后才有的文物古迹。西平铁路可研阶段勘测选线时,应当已经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协商。甘肃省文物局也于2006年12月13日以甘文局函发【2006】27号《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同意新建铁路西安至平凉线通过泾川古城的函》,原则同意西平铁路通过泾州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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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g) ?3 r$ C0 k% q% Z8 m( V  施工方表示,今年3月12日国家文物局网站上出现《关于新建西安至平凉铁路涉及泾州古城选线方案的意见》后,业主单位西平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派专人就此问题赴甘肃省文物局等部门进行答复,并呼吁鉴于工程主体已完成98%以上的客观事实,请求派员前往国家文物局进行汇报和协商。: F0 C+ F. T( }8 E#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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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钊表示,作为施工方在没有接到业主单位明确停工要求的情况下,只能够按照合同和工期要求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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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工影响严重期待尽快协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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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国家重点工程工期压力巨大,一边是文物保护各项法律法规严肃要求,西平铁路甘肃段施工目前已经进入僵局。停工时间越长,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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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0 z. P9 p  v  施工方第六项目部负责轨排和32米T型梁铺架。项目部经理蔡红斌说,停工导致后续108公里铁轨和587孔桥梁无法铺架。在项目部铺架基地,大量轨枕、轨排等积压在货场,300余人停工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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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第四项目部负责T型梁预制。项目部经理范红军说,工程需要的1773片T型梁中,尚有500片左右因场地已摆满成品无法生产,影响全线T型梁架设。他说,一些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工人达两三百人,停工导致设备租赁费用、人员工资负担日益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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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川县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地也因工程停工遭受了巨大压力。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就铁路规划改线问题进行协调,并建议重新规划以建设隧道的方式避免古迹受损。8 T- W  O) q; a% i

    7 Z7 `! r; B% f. n: r  对此,施工单位表示,西平铁路主体工程已接近完工,仅甘肃省用于泾川县征拆的资金已一个多亿,重新选线将面临已完工隧道、桥涵和路基工程废弃以及已拆迁群众如何安置等一系列问题,后续影响巨大。: b. q  A% {$ \. m# V-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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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甘肃省相关部门和铁路业主单位已经就铁路设计和文物保护冲突的问题进行了多次协调。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和泾川县均呼吁国家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当前问题,争取早日复工,按期完成铁路建设任务。3 E* r+ R5 u0 N3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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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6 08: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显峰冷言:文物部门不能沦为“橡皮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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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_" y9 h9 T$ T# d# M/ F" t  泾州古城遭破坏 文物部门不能沦为“橡皮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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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观说,敲出这行标题,我都有些底气不足。在很多地方和长官眼里,文物部门已然就是“橡皮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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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x6 Y! @9 s9 G  11日的《人民日报》报道说,由于西平铁路施工,位于甘肃泾川境内的泾州古城遗址已遭破坏,18米高的古城墙被“拦腰斩断”。多年来,上至国家文物局,下至泾川县文体广播局,屡次行文要求另行选址,却挡不住“国家重点项目”的来势汹汹。. u! ~4 X6 R. h3 x& n6 s# T' m0 h

    9 m% U" O+ l9 \1 M* h+ a% k  我相信,对这样的新闻读者并不陌生。有多少文物古迹、文化名胜,倒在了现代化的滚滚铁流之下?恐怕罄竹难书吧!相比之下,泾州古城的遭遇并不算最糟糕的,起码它引起了如《人民日报》这样在中国有着特殊话语背景的官方媒体的关注,起码眼下它小胜了一回,让铁路建设停工了。6 x, h9 L6 o6 y+ |/ b3 a1 d: {9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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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这样的故事,往往是以令人尴尬的情节结尾的。几年前我和同事披露的大同云冈石窟景区改造破坏文物历史真实性事件,曾引起国家文物局高层震怒,大同市市长被约谈,且承诺停工整改。可结果呢?富丽堂皇的大景区趾高气昂地原地而起,没有退让半步,最终“失信于民”、陷于尴尬的倒是国家文物部门。
    8 j* p3 j4 g# M3 S7 U* s  w
    0 T# x1 F( Y* D7 j  `  发展太迷人了。在发展面前,这些历史遗存显得多么卑微!如果它能换来一些经济效益,或许还会被“描眉画眼”一番去迎客;如果没甚经济价值还占了人家发财的风水宝地,也便只有“让位”的命运了。在这样的背景下,让文物部门“硬”起来,显然有些底气不足,况且文物局长的“帽子”还提在各级长官的手里呢。9 |" C, X( f' @0 U$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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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要使文物部门不沦为“橡皮图章”,还得靠真正掌握公权力的长官们撑腰,只有他们愿意且必须为这些历史遗存负责,文物部门才可能真正“硬”起来。寄望有觉悟、有眼光的官员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让监督“硬”起来,让法律“硬”起来,不能让《文物保护法》躺在书架上睡大觉。文物部门成了“橡皮图章”,其执法权被长期雪藏,最终丧失的是法律的尊严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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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州古城的命运最终怎样,我实在没有底气预测。就算这次“侥幸”了,也不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情。“拦腰斩断”的是历史,注定是无法愈合的伤口,我们该对子孙后代抱歉吗?至少某些官员们不会吧——对自己民族的历史缺乏起码尊重的人,你要它对这个民族的未来负责,可能吗?
    9 y/ d$ \% e9 N/ ~+ ?+ l6 a% p1 V3 A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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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6 08: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殷国安:铁路和文物谁为谁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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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接陕西、甘肃两省的西平铁路是国家“十一五”时期重点项目,最近因涉及文物保护问题停工数月。一边是重点工程建设迫在眉睫,一边是文物古城不可侵犯,哪边都耽误不起的“僵局”又该如何化解(6月12日新华网)?3 `4 F7 Y: g: J1 C! Y* x! W6 v. V1 f

    ! `* V9 q* P0 h0 q' F! f  全长260余公里的西平铁路连接陕西省西安市和甘肃省平凉市,对促进沿线经济发展和完善全国铁路骨架网有重要意义。中铁一局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负责平凉南站到陕西省咸阳市彬县太峪隧道接轨点156公里施工任务。施工队伍2008年底进场施工,工程前期进展顺利,但2011年10月铺轨到平凉市泾川县城关镇时,由于拆迁工作进展缓慢,部分施工单位不得不陆续停工。目前拆迁工作难推进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铁路选线影响到文化遗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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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7 Q0 x5 T0 o  a' V9 P; y  铁路按规划将穿过距今三千多年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泾川县古址泾州古城。古城附近还有商周祭天祭坛和阮姓先祖祖陵。铁路将遗址一分为二,破坏了部分古城墙。同时,铁路距曾出土佛舍利的大云寺唐代地宫不到100米,当地干部担心铁路建设、营运影响地宫保护。今年3月12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新建西安至平凉铁路涉及泾州古城选线方案的意见》,要求保护遗址,协调调整铁路设计方案。7 C* h  c% p) N3 q

    . I5 L4 ~- C  l. D9 c  人们或者会问,一个国家重点工程穿过距今三千多年的古城,而且主体工程已经完成98%,这样的问题是怎样发生的?文物不是西平铁路2006年勘测设计后才有的,难道当初规划铁路时没有考虑穿越文物问题?现在才叫停,无论如何都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如果让文物服从铁路,我们将会因为毁坏祖国的文化遗产而愧对子孙;如果让铁路改道,是否具有可能性是一个问题,已经施工和现在停工造成的损失也是一个天文数字,这又将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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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 H; r7 V4 I1 z4 d3 T  不过,据施工方介绍,受铁道部委托,在对西平铁路线形勘测设计时,就与沿线各县区政府、文物部门和规划部门进行工作衔接,征询和听取建议和意见,最后由县级政府在同意线形规划上签署意见,作为线路设计定测的依据。因此,西平铁路能够开工,是已经征得政府和相关部门认可同意的。同时,西平铁路勘测选线时,应当已经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协商。甘肃省文物局也于2006年12月13日发出《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同意新建铁路西安至平凉线通过泾川古城的函》,原则同意西平铁路通过泾州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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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8 e/ C! f* r/ d  这样看来,如果国家文物局的叫停是正确的,问题出在甘肃省文物局,一方面他们“原则同意”的批文可能在实体上就是错误的,没有估计到铁路建设对文物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批准程序也有问题,并未请示国家文物局。( v& e- I9 f6 a6 B8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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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文物保护法为依据。该法第17条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那么,古城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经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省文物局的批文不能作为施工依据。这种越权行政造成的损失究竟应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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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和泾川县均呼吁国家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当前问题”。“协调”是个概念不清的词。我们最担心的是,为了减轻文物监管部门的责任而网开一面。因为如果铁路工程被禁止,文物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更大了。现在的问题就变成“谁来监管文物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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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6 08: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凯玲:修铁路岂能拆毁千年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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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d3 }5 C2 R+ o  ~% |  近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过程中,位于甘肃平凉的泾州古城遗址遭严重破坏,当地文保部门两次发出紧急停工通知,均被无视。6月10日,记者在已遭施工破坏的古城遗址上看到,建设方虽迫于压力停工,古城墙上挖掘机作业的痕迹犹存,断壁残垣分外醒目;当地文保部门力图阻挡机械进入现场施工而布下的一排排石块,在已坍塌的城墙面前看上去更像是螳臂当车。(6月11日《人民日报》)
    3 B. z& _7 F% R  位于丝绸之路上的泾州古城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泾州古城从商周时代开始繁荣,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明朝成化年间,暴雨引发山洪,将泾州古城冲毁,遗址保留至今。其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文化价值,本应得到精心呵护。如今,因为铁路建设要从古城穿城而过,拆毁具有3000年历史的古城,使泾州古城变得面目全非,令人痛心。. a! O! a6 \0 _% F

    - u# g4 P7 G/ x9 @% r/ |, i# b  早在2009年,国家文物局函件形式,对西平铁路通过泾州古城的建设方案批复甘肃省文物局:“两条线路(南线、北线)均通过文物保护范围,特别是北线直接穿越古城内城,破坏了部分城墙”,建议铁路线路选址进一步优化,移出古城范围。今年3月12日,国家文物局再次批复,要求将该项目移出古城保护范围,另行选址建设。泾川县文体广电局更是两次给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项目部发出紧急停工通知,但施工方毫不理会。直到泾川县文体广电局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保卫古城,建设方才不得不停止施工。可此时本就残缺的古城已是面目全非。而且施工单位频频挖出古墓葬和文物,给古城保护带来不可修复的损伤。铁路施工除了破坏文物以外,施工采用爆破、钻井、挖掘等作业,还会大大增加地质灾害发生的几率,危及附近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1 [4 w2 R' H: d# h- M9 N+ X

    9 q" Q2 b0 J. Q4 ~; L3 S& I  《文物保护法》第17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西平铁路泾川段建设部门无视国家文物局与地方文物局的停工通知,对古城遗址大肆破坏,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铁路施工绕过泾州古城真的不行吗?9 m) A9 }8 j8 c! F* F$ U* ?

    ' M. q! y# v$ w  当然,相关部门文物保护意识淡漠,是破坏千年古城的直接原因。但政府有关部门在古城保护方面也存在认识偏差。由于当地政府政绩观作怪,一味追求铁路从此经过,对古城管理工作缺位,没有保护古城的长远观念,施工方才有了无视文物禁令,继续毁损古城墙的底气。, K% M/ o. C: M" S-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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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关部门在古城保护的问题上不提高认识,听任老祖宗留下的古城被继续破坏下去,不难想象,若干年以后,泾州古城将不复存在,丝绸之路将从此断档,以后再怎么花代价维修、保护、复制,终究只是一堵堵城墙赝品。等到那时,我们拿什么守卫中华文明“DNA”,拿什么向子孙交代?(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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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6 08: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城百姓在呼吁:保护千年古城

    5 G  k* A4 [. }; Y# E# R  我们是甘肃省泾川县城关镇的农民,我们反应的是西平铁路建设可以破坏国家文物吗?文物保护目前虽然与我们普通老百姓关系不大,但是文物属于国家财产,从长远来看,与一个地方的旅游及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老百姓可以从旅游方面增加收入。因此我们必须站出来为文物保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M- B0 c+ L6 B! l, z

    / m( o) T3 ^0 y8 }  西平铁路建设是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面对征地、拆迁,地方政府和我们老百姓全力支持国家建设。但是西平铁路建设施工会破坏商周就有历史记载的千年古城遗址(古城墙及地下文物)。据老人相传和有关文物专家现场看勘查时介绍,泾川古城遗址历史悠久,早在商周时代,先后建立阮、共两个诸侯国,汉、隋、唐、五代、宋、十国、元、明等各个朝代设立过安定郡、泾州、泾川县等古城。关于泾州古城,我们县的文物专家在《丝绸之路上的世界遗产泾川文化遗产录》里有详细叙述。古城地理位置优越,古城墙及古城地下文物价值连城,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今年,西平公司施工进入了古城墙,县文物局的专家和执法人员前去发放停工通知,并张贴了国家文物局关于西平铁路建设要移出泾州古城的批复,悬挂了横幅,要求西平公司停工,但西平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文物保护单位的执法,强行施工。热心群众也积极和西平公司的负责人员理论,泾川的文物让你们一破坏,千年古城遗址将一去不复返,对我们泾川损失很大的,你们应该考虑考虑,但西平公司负责人根本听不进去,说我们没接到上级命令,我们有任务,要抓紧生产,你们别来捣乱,否则赔偿我们的损失。作为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西平公司和县文物局都是国家的单位,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吧,保护国家的文物应该是保护了国家利益吧,再说文物保护是有法律规定的,老百姓破坏了国家文物要负法律责任,那么国家的单位违法了法律该怎么处理呢, 这件事在老百姓中间的已经传得沸沸扬扬,本该是一条造福西北人民的铁路,却上演了破坏古城遗址的悲剧,西平公司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执法行为和群众的呼声置之不理,并没有改线的意思,请问千年古城遗址谁来保护,敬请铁路部门和相关部门关心泾川的古城,保护保护我们的古城吧!我们将感激不尽。9 y3 `1 c) }7 r: H9 g1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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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c2 p( E0 F- |) Z泾川县城关镇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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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 R% B6 H) a3 }0 N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U) x3 M5 G/ `. o; {) l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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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6 08: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路穿越甘肃泾州古城违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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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更令人费解的,西平铁路方面的回应,似乎没有任何的痛心和歉意,恰恰相反,他们更拿所谓“国家重点工程”、“主体工程已近完工”、“征拆资金上亿”的理由,甚至用“已拆迁群众如何安置”的稳定借口来倒逼文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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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 ]0 L( t  ^& B- y  ■ 观察家* p+ c- j3 X1 V  Q) n6 u3 I. c

    & E' z& i6 w5 v" l) W  铁路建设方以甘肃省文物局2006年“原则同意”的函件作为合法性的依据,理由完全不成立。根据《文物保护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法定审批程序,只有国家文物局才有权对“省级文物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做出行政许可。% r7 z8 a; H# s9 P,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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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十一五”重点项目西平铁路因破坏3000多年的甘肃泾州古城停工。西平铁路公司回应称,铁路建设通过泾州古城是经文物部门批准的,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没有违反文物保护审批程序。(6月13日新华网): e5 Q/ \7 ^) d- H

    - ]/ Y3 l3 i' f; v( H$ x/ R- J  “西平铁路穿越古城”是否执行国家文保规定,是否违反文物保护审批程序,关系破坏文物的法律性质,是弄清事件法律责任的首要问题。6 Z0 T. @" A; k

    ! L5 d/ Z5 E  x7 s' H  首先,铁路建设方以甘肃省文物局2006年“原则同意”的函件作为合法性的依据,理由完全不成立。泾州古城是甘肃省政府2003年公布的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法定审批程序,只有国家文物局才有权对“省级文物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做出行政许可。$ l2 }#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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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在2009年12月11日和2012年2月3日两次发函,明确反对穿越泾州古城的建设方案。可见,古城的破坏,绝非是所谓“工程主体已完成98%以上”的今天才发生的偶然事件,而是2009年以来建设方长期不顾国家文物部门的反对,强行施工的恶劣结果。事件的性质,已不是国家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协调问题,而是铁路建设方涉嫌“法人犯法”,蓄意“生米煮成熟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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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令人费解的,西平铁路方面的回应,似乎没有任何的痛心和歉意,恰恰相反,他们更拿所谓“国家重点工程”、“主体工程已近完工”、“征拆资金上亿”的理由,甚至用“已拆迁群众如何安置”的稳定借口来倒逼文物部门。$ C; N& H. k(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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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建设和文物保护并非总是不可调和的遭遇战。在2006年合武高铁建设中,文物部门发现了汉代六安王陵,经过磋商,最终实行原址保护,高铁因此向南改道107米。2009年杭甬高铁建设涉及杭州市级文物北海塘,建设方表示理应承担起保护文物的责任,决定增加投资,绕过文物。这些案例表明,建设者如果本着一颗对文物、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即使是一时增加了些投资,但其结果则同样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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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就在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文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依法加以解决的问题”,“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过程中破坏文物的现象时有发生”。铁路建设再三破坏文物的现象提醒我们:进一步建立铁路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协调机制,切实将文物保护纳入铁路规划建设的前置环节,应当尽快列入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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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l# f. n2 m1 Y& d2 v. g7 ^  □姚远(学者); c4 D% _! n: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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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6 08: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文物局铁道部责有关单位展开调查泾州古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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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平铁路横穿甘肃泾州古城致千年古城遗址受损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5 K* F4 T# _"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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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文物局已于13日给甘肃省文物局下发督查令,要求甘肃省文物局对西平铁路横穿泾州古城事件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给国家文物局。/ M3 k1 P4 c0 y* C;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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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铁道部也已委托兰州铁路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协调。目前,甘肃省文物局和兰州铁路局已经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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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6-16 08: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泾州古城在咆哮:谁的脸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 C  ^3 g0 y+ l* r. m铁路建设方以甘肃省文物局2006年“原则同意”的函件作为合法性的依据,对国家文物局2009年、2012年函件不予理会。根据《文物保护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法定审批程序,只有国家文物局才有权对“省级文物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做出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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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十一五”重点项目西平铁路因破坏3000多年的甘肃泾州古城停工。西平铁路公司回应称,铁路建设通过泾州古城是经文物部门批准的,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没有违反文物保护审批程序。(6月13日新华网)。针对这些厚颜无耻的做法,我们想问问有关泾州古城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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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 I- ?# V  ?  谁的脸将挂在泾州古城的城墙上?民间俗语“既然脸皮那么厚还是把你挂在城墙上好了”、“脸皮比城墙拐角还要厚”,讲的是如果你不顾事实根据,厚颜无耻、恬不知耻地违背良心做事而不脸红,脸皮就好比是世界上最坚固的城墙。泾州古城源自商周,历代扩建,以佛祖舍利、安定城楼、阮国遗址、阮陵为代表的30多处文物古迹,完整地记录了中国历史,雕刻了各个朝代的背影,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研究阮共古国、泾河流域古代军事政治文化中心变迁,具有非常重要的科学、考古、文化价值。谁批准西平铁路穿越泾州古城、谁实施了西平铁路踏平泾州古城工程,谁的脸将被永恒地刻在泾州古城的城墙上,在今后3000年中,将要被人们欣赏、参观、把玩,直到天老地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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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的脸将被刻上违法犯罪的字样?甘肃省文物局2006年“原则同意”是有条件的,就是必须保护文物古迹后再实施铁路建设项目,但是就这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铁路建设方都没有做到。国家文物局2009年、2012年两次批复“西平铁路必须移除古城保护范围,另行选址建设”。在没有经过文物部门、环保部门评估的前提下,西平铁路强行开工建设,对《国家文物保护法》置之不理,以“已经完成了98%的工作量”、“拆迁已经投入过亿元”、“修改线路没有可能性”等理由,以“生米做成熟饭”、“城墙我已经破坏了,看你把我能怎么地”的策略,顽强地对抗着国家文物保护法令。中国古代有些朝代,为了惩罚犯人,会在犯人的脸上刺字,这在现代社会看来,是不人道的。但是在社会大众的眼中,公开对抗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违法行为,在社会大众的心中,实施者的脸上已经被刻上了违法犯罪的字样。
    ! r: b+ R+ C/ O: B# ]) t7 ~% K4 \& m3 i- v, c  c
      谁在公开对抗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人民的精神家园,这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论断。文化遗产刻录着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是民族悠久历史的稀世物证,是文化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文化根基,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决定》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 “加强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这些国家大政方针,明明白白地指出我们对待历史文化遗产的态度,到底是谁在冒天下之大不韪,向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伸出魔爪?难道我们要像北京、西安古城拆而复建事件一样,毁灭真实的历史遗存,然后在原址修建假文物,假的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假文化遗产吗?中国曾经有数百个古城,保存下来的就可数的几十个,难道还要赶尽杀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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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k5 q$ \& I1 u6 T5 k+ G" h  }  谁的脸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们应当认识到,现在拥有的一切文物资源,不仅是从祖先那继承来的,而且是从子孙那借来的。我们应该履行的首要义务就是必须将借来的资源保护好,并归还于后人。如果谁没有看到文物蕴藏的价值和意义,而有意或无意地毁坏文物,不仅自己可能成为千古罪人,成为后人的耻笑对象,而且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人为地破坏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其罪恶不亚于上了历史上的著名汉奸。犯下滔天大罪的人,人民群众和历史会给予公正的评价,已经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名人有秦桧、汪精卫,谁如果继续实施铁路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犯罪,谁的脸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M" a0 I! _5 h7 j

    + V9 j+ m) c- u"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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