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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公支家谱研讨(二)
关于“吉水阮氏老谱序”行文时间的认定
武汉阮化植
阮章后裔的各支家谱中都载有这么一篇序文,题为“吉水金城阮氏族谱序”或称为“吉水阮氏老谱序”,成文时间为明洪武年间,是章公支家谱中时间较早,昭公位下各支家谱中时间最早的序文。
作者为明洪武年间翰林院编修兼太史处州府儒学教授、金华人苏伯衡,是为时任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右政(正二品)阮龙渊那一支(吉水金城)新修的阮氏家谱即“龙渊谱”所篆写的序文。
这是一篇信息量很大的序文,但落款时间在各支家谱中不一样,归纳有如下四种落款:
一.明洪武十五年壬申年
二.明洪武十五年壬戌年
三.明洪武壬申年
四.明洪武十五年
第一种落款中,洪武十五年与壬申年是相互矛盾的,洪武十五年为壬戌年,壬申年为洪武二十五年。
第二种落款中,洪武十五年和壬戌年是一致的,洪武十五年为壬戌年。
第三种落款中,洪武壬申年,也就是洪武二十五年。
第四种落款中,洪武十五年,也就是壬戌年。
归纳起来有两种即洪武壬戌年和壬申年之区别。
那正确的年代是壬戌年(洪武十五年),还是壬申年(洪武二十五年)呢?
苏伯衡在文章落款时署名的头衔为“翰林院编修太史处州府儒学教授”,查苏伯衡生平,有如下记载“洪武二十一年受聘主持会试,事毕、乃辞归。不久被任为处州儒学教授”。
即是说他是在洪武二十一年以后任儒学教授,那么他带着处州儒学教授的头衔为阮氏作谱序应该是在洪武二十一年以后,所以序文落款正确时间应是洪武壬申年(洪武二十五年)。
去年在江西樟树参加颁谱会时,在吉安阮海涛带来的家谱中看到这样一句话:“洪武壬申年阮敬翁与安和龙渊兄通修庐吉泰福龙宗谱”,说明阮龙渊是在洪武壬申年(洪武二十五年)修的谱,佐证了苏伯衡作序的时间应是洪武壬申年(洪武二十五年)。
经分析几种错误的落致时间是逐步演变成的:
原始的落款时间是洪武壬申年,
后有修谱者由于推算之误,将壬申年误为洪武十五年,即上列第一种,
后又有人发现洪武十五年与壬申年是矛盾的,以洪武十五年为准,改成洪武十五年壬戌年,即上列第二种
后有人直书为洪武十五年,即上列第四种。
家谱中的一些错误就是这样逐步形成的,修谱人续谱人不得有半的马虎。
2017年5月于汉口咏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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