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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性存
阮性存(1874-1928)。字荀伯,余姚人,法学家,阮毅成的父亲,生于1874年,早年留日,创办浙江私立法政学堂。为杭州最早的知名律师。曾主持浙江省宪起草工作。1908年9月,沈钧儒任浙江谘议局筹办处总参议。次年春,与沈钧儒、褚辅成、陈敬第等发起组织立宪国民社,以推动浙江省的立宪运动。1927年任浙江省政府委员兼司法厅厅长。病逝于1928年。他去世后葬于九里松石莲亭。昔时杭城有路名性存路,即今庆春路众安桥以西段。
性存路位于现庆春路西段,1964年后与众安桥河下、法院路统改称为庆春路。九十年代庆春路拓宽拉直,旧迹几以殆尽,现仅存庆春路与延安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原浙江省医科大学的一座两层红砖旧楼,此乃民国时期浙江省高等法院的旧址,法院门前的一段马路即为性存路。此路是为纪念我国早期法学名家阮性存而命名的。
阮性存,清末留学日本法政大学。返国后,在杭创办全国第一所私立法政学堂,先后任杭县律师公会会长,省参议员、省司法厅长。1928年去世,当局取法院路西段改名为性存路,以资纪念。解放后仍用此路名,是杭州唯一保留民国人士之名的路,也是对其功绩的肯定。
性存先生律己极严,法学政事,均负时望。在《三句不离本杭》一书中,阮毅成先生记述一事,足见其父性存先生的秉性。1919年“五四”运动时,年方十五的毅成先生就读于杭州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在校参加了“救国十人团”,并参加编印《浙江新潮》,提倡白话文,倡导新思想,遂之发生了著名的“一师学潮”。“十人团”中九人均被校方开除,独毅成先生因父的声望,给予优容,仅以训诫。而性存先生大不以为然,即写信给校方申请自动退学。信中写道:“同罪异罚,迹近卖友。小儿立身之始,不愿蹈此恶习,致负诸先生期望。谨为申请退学,俾其实践牺牲之说留为‘五四’学潮之纪念。”此举深为当时各界人士震惊与赞叹,“同罪异罚,迹近卖友”成一时之警言,说明性存先生为人的正直。此事对日后毅成先生立身处世影响极大,有两例可以说明,一先生终生不用日货;一自此每日写日记,迁台湾后,也复如此,迄其逝世。
《三句不离本杭》是阮毅成先生迁台后,写了不少对杭州故土的追忆与思乡之文,积稿成册,1973年由台北正中书局出版,多年来一直畅销,2001年由杭州出版社再版。“杭”与“行”为谐音,巧作书名,写的是1912年-1949年这一时期,杭州社会、文化、民俗、经济诸方掌故,涉猎面广,而且亲自经历娓娓道来确实津津有味,是难得的一本讲述民国时期的史科,值得一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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