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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0日,福安阮凤华宗亲于龙海市紫泥镇“福建钜鑫造船有限公司”船厂施工,因工伤事故不幸罹难,在宗亲的共同努力下,历时8天,该公司一次性赔偿罹难者家属45万元人民币,给家属一个安慰,也告慰了逝者在天之灵。从事故发生前前后后,对我们的启示非浅。
( y; n8 x Z1 J+ D7 v$ I# R启示之一:我们的宗亲要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故的妥善处理要依法从事。首先分析事故的类别和性质,寻找法律依据,研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最佳方案。在宗亲阮春来(厦门市集美区劳动人事局工伤处)和漳州市劳动局长的指导下,确定事故是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受理部门是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不是劳动局,适用法律不是劳动工伤,而是生产安全管理;处理策略,不能依法诉讼(因程序繁多,周期长,我们拖不起,造成经济赔偿无几),而是依法给厂方施加压力;采用调解从速处理,赔偿金额套用劳动工伤标准;运作上,一方面依法进行谈判协商,另一方面正视现实关系,企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财源,当地政府支持企业是人之常理。但要坚持事故的处理,要依法于情,疏理关系。
" H( b# S# r- a$ Y& w$ P6 g& }* s谈判开始,厂方态度强硬,提出赔偿金额18万元。我们将此情况向龙海市分管副市长阮亚祥汇报。副市长非常重视,出差在广西,立即给龙海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长打电话,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当事者的合法权益,也要避免该厂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依法从速处理。在龙海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支持下,厂方终于答应给予情理上说得过去赔偿,结了案。但赔偿金额没有达到原预定的数额,原因是罹难者与厂方签订的协议书没有按劳动合同文本签约,更突出的是协议第六款不平等不合法条文(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给事故的处理增加极大的难度。若按劳动合同文本签约,事故发生后劳动部门立案依法裁决,不费口舌,而且赔偿金额60万元以上(依法律规定计算)。我们很多宗亲外出打工,承包工程等,应从中吸取教训,学会依法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j3 F% \( F9 K" p. J9 ]% z
启示之二:宗亲理事会的宗旨和工作任务之一,就是要为宗亲办实事,才能使广大宗亲深感有个依托,对宗亲理事会才有深厚感情,对宗亲工作才有热心和支持,宗亲工作自然会得到宗亲的认可,工作就能红红火火。“8·10”事故发生后,福安阮氏宗亲理事会把他做为当即重要工作。对家属关心倍致,对事故妥善处理做了大量工作。11日电告漳州阮氏宗亲理事会协助处理,每天多次电话询问“事故处理情况、需要福安理事会做什么工作”等等。特别是在谈判关健时候,会长阮润华等主要成员专程到龙海市,一方面看望家属,一方面参加谈判。谈判中秘书长阮铃松于法于情的一席话,感动了安监局长及参加谈判的所有同志,事故的处理终于划上了句号。这里要特别提及的是宗亲阮铃康,他对宗亲怀有深厚感情,对宗亲工作万分热心,事故发生后,是他第一时间向漳州阮氏宗亲理事会通报,我们才有机会与福安的宗亲一道为宗亲办实事。正如阮小华宗亲说“福安阮姓宗亲会是目前全国阮姓宗亲最出色的一个组织”。希望我们全国的阮姓宗亲组织都象福安阮氏宗亲理事会为宗亲多办实事,使理事会成为宗亲的主心骨,贴心人。
. C! I/ |- M, v0 r, r启示之三:凡是每个阮氏宗亲的一员,要树立“宗亲的事就是我的事”的观念,要无私地去奉献。这个观念,我们先祖以祖训和家规早已载入史册,我们必须遵循和发扬。我们要深刻理解“宗亲的事就是我的事”的深层次含义。要从中引深致宗亲间互帮、互学、互促,取长补短领域。每个宗亲的事业,是我们阮氏家族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份,我们应为他们的事业有成感到高兴,也有责任帮助他事业有成。这是我们每位宗亲一员应具备的思想意识,更是做宗亲工作的同志应树立的观念。这就要求做宗亲工作的同志经常深入调查研究,为所能力地为宗亲事业发展排忧解难。在此倡议,全国的宗亲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可否建立全国宗亲工商企业通讯录,搭建平台,便于宗亲间的沟通,不知妥当?若可行,将会促进阮氏家族各项事业的发展。9 C( h! s5 |5 K: t9 ?$ O" d
启示之四:要从福建钜鑫造船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造成严重事故吸取教训。我们许多宗亲都在艰苦创业,有的已成为有名望的企业家。他们事务繁忙,且千万不要忽视安全生产,要在安全生产上,肯投入精力和资金,否则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做为宗亲理事会,要不时提醒他们,有机会到企业走访,要把关注安全生产列入走访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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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阮氏宗亲理事会常务会长:阮其尾2 b3 g- t4 h: R9 g5 d) J2 R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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